目前分類:go banana (4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 Aug 08 Mon 2005 01:02
  • BL

之前覺得BL 很..........

ipoc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Jul 22 Fri 2005 22:53
  • 好闢

事實總是傷人,我的三十歲生日 子紋 好可憐 http://tw.club.yahoo.com/clubs/applekathy/ 標  題:事實總是傷人,我的三十歲生日  子紋 發 表 人:子紋(yoyo062998) 發表時間:2005/06/29 02:04:45 今天是我三十歲生日,打了二年多的官司,在今年落下句點,我輸了! 我的官司敗訴!如同新竹地院邱朝明檢察官所言,凡事講求證據,就算 以常理判斷他們不對,但沒有證據,我也毫無勝算!他要我放了自己, 年輕的我應該放眼未來,所以我告簡瓔破壞我婚姻的官司敗了!她沒有 破壞我的婚姻! 五月十八日,我的離婚判決下來,我又敗了!又是證據!但證據到底是 什麼?我的憂鬱症、我的情緒不穩,一個又一個的罪狀落在我身上,打 得我在法院落淚,就算是醫生開出證明,證明我的憂鬱症是婚姻是因為 我前夫與簡瓔結婚又如何?我還是輸,法院判決我的憂鬱症跟他們一點 關係都沒有!所以,我被人休離是應該!因為對方不堪我虐待!   但是有些話我真的想要告訴妳,簡瓔--兩年多了,我選擇沉默, 但數日,我寄存證信函去,妳寄存證信函來,來往之間,妳用的字句讓 我覺得受傷!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曾經一起出國,一起面對許多事 物,妳跟我堂哥在一起替我堂哥生了兩個小孩,品澈要上小學了,他好 聰明,他還知道妳住在那裡,但妳不要他們,妳在我離婚一個多月與我 前夫帶著我的布丁過生日,三個月之後,妳嫁給了我的前夫!妳是我最 好的朋友,我一直跟妳有聯絡,但我卻不知道妳嫁給了我前夫!我打電 話妳,妳母親說妳不在,我告訴她這些事,她驚訝,卻說我已經離婚, 就沒有立場阻止妳的幸福!我同意她的說法,所以我不再找妳!但妳們 可知道,這傷我多深,妳是我最好的朋友,妳說我們要一起變老,我們 要一直很好很好,午夜夢迴的時,妳的話還會出現在我腦海裡,但結果 呢?面對妳的兩個孩子,我的兩個孩子時,我心好痛!   我要面對不堪的過去與自己,因為我想放過自己,我自殺過三次, 因為我的前夫還有妳簡瓔──愛情的背叛與友情的背叛,我該如何承受 ?但我沒有立場去怪你們,畢竟選擇自殺的是我,是我自己笨!或許我 錯的很多,多到最後,法院判我判訴,但何先生、何太太,你們存證信 函上說要登報?我想問,你們到底要登些什麼?你們還要傷我多久?我 一切都聽你們的,只要你們讓我看我的布丁和果凍,這樣可以讓事情結 束嗎?   我寫愛情小說,我編織美好感情,因為我相信世上有愛,但世上讓 我相信愛的人是我的布丁和果凍,我將繼續寫著我熱愛的小說,不管我 面臨了多少是非!因為我有我的人生,我要繼續活下去!   簡瓔──今天我三十歲,我收到存證信函,我當是妳給我的生日禮 物。妳讓我有勇氣講出事實,一個傷人的事實,而這個事實也將成為我 給自己的三十歲生日禮物!一個讓我沉默了二年多沉重的事實──我該 謝謝妳給我勇氣!不然我會一直沉默下去! 這是今年1月的新聞 〔自由時報記者洪美秀/竹北報導〕自己寫的小說情節恰好應驗在自己身上,情何以堪? 台灣新竹縣竹北市一名已婚且長期在某出版社寫小說的「曉玲」,因收入較豐遭老公嫉妒 ,曉玲因此向女摯友透露婚姻問題,並在該摯友鼓勵下與老公離婚; 沒想到,離婚後她老 公竟與該摯友結婚。曉玲事後發現當初離婚時,兩名證人皆未到場,所以在向法院訴請離 婚無效勝訴後,如今要再控告老公及摯友通姦,爭回一口氣。 台灣警方表示,廿八歲的曉玲(化名)兩年多前與長相英挺的老公結婚,在出版社寫小說 的曉玲因為工作表現好,深受賞識,薪資也相對比老公多出許多,但也因為如此,讓她老 公備感威脅,兩人在孩子出生後即不斷有口角。 深愛老公的曉玲因此將婚姻狀況向同在出版社工作的卅二歲女摯友吐露,她的女摯友則不 斷鼓勵曉玲與老公離異,更一再批評這樣的老公不值得留戀。由於曉玲與老公也不斷發生 口角衝突,老公甚至還出現家暴傾向,曉玲終於忍痛與老公離婚。 只是讓她更痛苦的是,以前她寫在小說裡的故事情節,沒想到竟活生生的應驗在自己身上 。曉玲向警方透露,她雖然不是很有名的作家,但也與出版社長期合作,寫了許多有關少 女情懷、少婦懷春、一夜情以及各式各樣婚姻出軌的通姦故事。 想不到她自己的遭遇,就幾乎與其中一篇的情節一模一樣,描述一個女人如何設計友人離 婚,再奪其所愛的故事;只是在現實生活中,她倒是成了被設計的對象。 警方表示,曉玲很快就發現老公離婚後馬上就與她的摯友結婚,兩人甜甜蜜蜜的親匿狀, 幾乎讓她崩潰,面對老公及摯友的聯合背叛,曉玲幾乎想以死了斷。 後來曉玲猛然覺醒,發現老公與她離婚時,兩名證人都未到場,她僅是把印章交給老公, 警方表示,曉玲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並獲得勝訴,如此一來,不但曉玲的老公有重婚 嫌疑,曉玲也再向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老公及其摯友妨害家庭。 警方表示,曉玲的老公應訊時,推說是曉玲寫小說寫到入魔,所以疑心病重,讓他無法忍 受;曉玲那位長相甜美的女摯友則無辜地說,她與曉玲的「前夫」相愛進而結婚,並不犯 法,她也會循司法途徑解決這難纏的三角關係。 好扯 真的讓我不想看簡櫻的書......................................... 雖說 他會換個名字在出發 唉唉 這是什麼世界? 我們相愛最偉大的世界? 真是自私....... 但愛就是愛了 能怎樣? 告妨礙家庭又如何 那難的還是愛別人吧 於世俗角度 簡櫻真的不應該 而贏得同情 真的是 很可憐 失去愛人及摯友 但是於愛情面 還是失去了愛情 唉 兩者都是不錯的作者 簡櫻的學生會*5 子紋的中華民國萬歲+戚先侶 都很好看 唉唉 唉唉唉 情字傷人

ipoc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Jul 20 Wed 2005 01:27
  • 打工

學校打工就放棄了

ipoc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田說要夜唱
好開心

ipoc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Jul 16 Sat 2005 01:07
  • 宅路

一直是有影無聲的狀態

ipoc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就是右上角的廣告

ipock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