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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要將同性 與 戀分開
因為 我所關注的是 戀 一字
我一直在想
對於同性戀的厭惡 對我而言 是學來的
也許一些言語之間讓我學會
這樣是不允許的 所以不要接受
但漸漸的上大學後就慢慢的不排斥
一方面 心理系給我很多的強心針
而我也慢慢接觸了 一些書籍
高中的童女之舞 是我的第一部吧
在什麼都不懂的時候寫上眉批
寫上對這看法 這也要感謝老師啟發我的思維
不過看看那時寫的 還真是官冕堂皇
(這也要感謝老師讓我們知道作文要怎樣屁)
到大學
逆女 孽子 電視作品紛紛出籠
拜讀原著之後
發現 所表現的 在同性戀的外套下
有更多解不開的情節
之後...邱妙津的 鱷魚手記 與蒙馬特遺書
又到了另一種境界
一種日常生活中有的感覺
距離我較近
漸漸的 一點都不排斥女同
對於男同
真的是一點都不熟
到大學後期
莫名其妙的到了絕愛境界
一頭栽進腐女的世界
雖然這是虛幻的男同小說
不過小說 賣的就是....戀
我才漸漸瞭解 我對於同性戀
主重的是 戀
不是同性
同性只是他們是生理 形象
心理是存在著 戀的
如果
你認為 這人是你真的喜歡的
也可承接代價的話
是不是同性又怎樣
倘若無法承接這代價的話
我想他之於你 就不是100分的人了 (slow 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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